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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杭州市招标办
办理范围: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其它资金,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小型基建、修缮工程。
收费情况:无
政策依据:杭建市发[2006]185号
携带材料:
(1)市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书;
(2)招标公告(一式三份,格式可在网站下载);
(3)招标登记表(一式三份,表式可在网站下载);
(4)招标文件(不少于三份,范本可在网站下载);
(5)施工图(一份)。
法定办理时间:暂无规定
承诺办理时间:资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
B51 咨询电话:850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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