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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杭州市招标办
办理范围: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收费情况:无
政策依据:建设部令第89号
携带材料:
(1)工程施工(自建自用)公开交易核准登记表(一式三份,表式可在网站下载);
(2)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批复(有规划许可证的请提供规划许可证);
(3)开户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4)要求自建自用的书面申请(一式三份);
(5)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明;
(6)开挖深度5米以上,需提供基坑围护方案;
(7)装饰工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近期完工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需提供该工程的原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装饰工程对外立面改变的需提供规划许可证。
法定办理时间:暂无规定
承诺办理时间:资料符合要求的,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B51 咨询电话:850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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