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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杭州市招标办
办理范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收费情况:无
携带材料:
(1)工程监理招标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可在网站下载);
(2)立项批复或者计划文件;
(3)初步设计批复或者方案批复;
(4)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
(5)招标委托代理合同(附代理人员名单)或者自行招标许可证(随带企业和个人IC卡)。
法定办理时间:暂无规定
承诺办理时间:资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
B51 咨询电话:850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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