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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杭州市招标办
办理范围: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不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以外的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含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可申请直接发包。
收费情况:无
政策依据:杭建市发[2003]552号
携带材料:
(1)工程监理招标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可在网站下载);
(2)立项批复或者计划文件;
(3)初步设计批复或者方案批复;
(4)建设单位性质(请提供下列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当场返还)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有变更的需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验资报告;
(5)书面报告(一式三份)(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性质,并注明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及其资质等级);
(6)委托监理合同副本(原件)。
法定办理时间:暂无规定
承诺办理时间:资料符合要求的,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B51 咨询电话:850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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