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 领导介绍 | 机构设置 | 工作人员 | 人事任免
中心要闻 | 窗口动态 | 新闻动态
政府采购 | 建设工程 | 土地交易 | 产权交易 | 中标公示
 
 
 
 
行政审批各窗口 | 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市土地交易中心 | 市产权交易中心 | 市政府采购办 | 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事一表 | 网上申报
网上投诉 | 网上调查

中心要闻
窗口动态
新闻动态

查询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专题专集 >>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背景分析 
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不适应WTO的有关规则
   作者:    时间: 2007-08-27 20:33:48
  WTO是一个以防止贸易保护主义,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自由贸易为宗旨的政府间组织。WTO的基本原则及各项规定、协议都是基于市场导向基础之上的,内在要求各成员政府创造开放、统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变过多的行政干预管制之抑制功能为一视同仁的服务保障功能。我国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给予审批者直接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加之审批标准不公开、审批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透明度较低。这与WTO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平等竞争、开放市场、非歧视性、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的要求有较大距离。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无论是在实体方面还是在程序方面都应符合WTO的要求,与国际社会接轨,应以统一、客观、公正和合理的方式实施相关的法令、条例、判决和决定或从事管理活动,增强可预测性和透明度。所以,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必须按照WTO规则和中国政府的承诺,有计划地依法进行改革。(北京大学法学院 湛中乐)

收藏 打印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郑重说明 | 帮 助 |
版权所有: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杭州东新路155号四楼 网络维护电话:0571- 85085011
杭州市委、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建设管理
本站浏览最佳分辩率1024*768
ICP备案证编号:浙ICP备200503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