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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推行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是一场变革,是制度格局的重新调整和权力利益的重新分配,是大事,更是一件难事,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桐庐县自接受杭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职能归并试点工作任务以来,深入调查研究,仔细酝酿方案,着力在处理好三种关系上下功夫,积极稳妥推进职能归并工作。
一是正确处理好“横”与“纵”的关系。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决定了县级一般部门都具有双层管理属性,一方面要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另一方面又要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领导。特别是上下级业务部门之间都强调机构对口,业务对接,所以要稳妥推进职能归并,必须正确处理好横与纵的关系。桐庐县委县政府一方面强调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是具有法律和实践依据的理性实践探索,是顺应潮流创新之举,各部门必须无条件积极参与到这一改革中来,做到令出必行;另一方面,要求各部门充分考虑到职能归并工作目前只在桐庐进行试点,上级主管部门对此可能了解不是很透彻,上下改革不同步,可能会打乱原有的条条管理关系,造成工暂时波动,从而影响上级主管部门对此项改革的支持力度,因此要求各部门在制定归并方案时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务必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全力支持。
二是正确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窗口服务是“外”,部门配套是“内”。窗口服务存在“前店后厂”“只受理不办理”等“收发室”、“中转站”现象,根子在于部门内部科室存在多环节审查,多头审批,“公文旅行”现象。要根除“中转站”现象这个“标”,就必须要解决好 “公文旅行”这个“本”。 桐庐县委县政府明确规定,职能归并后,“内”与“外”的关系应有质的转变。新设立行政许可科后,原则上所有项目(包括许可、非许可以及初审事项)都要纳入许可科,以减少环节,压缩时间,避免“公文旅行”。同时,要配强力量,把业务精、协调能力强的同志调配到许可岗位,以加强协调,理顺关系。做到互相联系、互相监管、互相促进,分工不分家,工作不脱节,独立但不孤立。
三是正确处理好“设”和“撤”的关系。推行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是以机构改革的形式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归并职能,集中许可,就要设立行政许可科,但“精简、效能”的改革目标和目的不能变。职能归并,内设机构调整,是制度格局的重新调整,并没有增加新的工作任务,所以,要坚持精简效能原则,就要处理好“设“与”撤“的关系,有设就要有撤,保证内设机构、中层职数和人员编制不增加。桐庐县委县政府强调,在职能归并工作中一定要防止那些认为“行政许可科”是新设立的,就要编制、要职数的现象。一定要避免与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出现改革以后机构、编制不减反增的结果。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撤一设一”和“并一建一”的工作原则,取消一个内设机构或合并两个内设机构更名为行政许可科(可保留原科室的牌子),将其他科室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于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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