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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内设秘书处、业务一处、业务二处和综合管理处四个处室。
秘书处: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秘、机要、档案、财产、财务二干部人事、宣传教育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 受理相关投诉,并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业务一处: 统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改革审批环节和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负责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及各区、县 (市) 行政服务中心的联系沟通;对全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工作进行统一统计;负责协调中心各窗口的相关审批事项;负责对各窗口单位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业务二处: 研究起草公共资源交易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对全市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对交易各方进行现场监督,并协调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主体,做好对交易事项的法定监督工作;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综合管理处: 负责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服务事项的调查研究;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服务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研究制定、规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纪检监察室:负责“中心”纪检监察工作。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信访,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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